职权编码 | 25CDSAJJ XK-4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职权名称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昌都市安监局 | ||
承办机构 及电话 |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监督 科) | 0895-4830731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50 号 2012 年 4 月 27 日)第四条、第五条。 | ||
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 ||
许可范围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证照名称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
年检要求 | 无 | ||
申请条件 | 1.具有法人资格;2.固定资产 400 万元以上;3.工作场所 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 证体系;5.有不少于 20 名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6.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专业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 3 年以上工作经验;7.具有与所申报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 力;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法定期限 | 30 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0 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4.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7.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8.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 件、资料;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
表格下载 | 无 | ||
工作时间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地址:昌都市西路邦达市区 316 号 | ||
监督投诉 机构及电话 | 安监局政工人事科 12350 |
注意事项 | 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