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雪域应急先锋力量倡议书
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朋友们:
西藏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震、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应急救援任务艰巨繁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布广泛、贴近一线、反应迅速、专业多样,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力量的重要补充,是守护雪域高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力量,既是提升全区综合应急能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诚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发展社会应急力量的重要价值,主动投身应急救援公益事业,共同守护高原安宁。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长期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发展,坚持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分批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5支国家队、2支社会救援队伍,并分两批完成17支自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授旗。第一批7支队伍立足自治区重点领域,整合区内优质志愿力量,联动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建联训,打造形成“国家队+自治区级协同”精锐机动梯队;第二批10支队伍进一步拓宽行业与基层覆盖范围,涵盖水域、低空山地、医疗救助、通信保障等多个领域,初步构建多点支撑、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网络。上述队伍多次参与抢险救援、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经受实战考验,彰显高原应急队伍的责任担当。对照防灾减灾救灾现实需求,当前力量布局仍不均衡,专业覆盖领域有待拓展,动员机制、保障体系仍需持续完善,亟需更多有志之士、社会组织主动投身应急救援事业。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应急公益事业,具备一定人员、装备和训练基础的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均可依法依规组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当前重点发展方向包含山地搜救与高海拔救援、水域救援与冰雪灾害抢险、地质灾害排查与先期处置、工程抢险与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护与心理援助、物资投送与后勤支援等领域。组建队伍应当配备相对固定的骨干队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与常态化训练计划,配齐个人防护与基础救援装备,落实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相关登记标准与管理细则可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我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分级登记、分类管理。新组建队伍可向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申报,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备案,并逐级上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纳入全区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纳入数据库的队伍,正式列入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可参与各类联训联演、应急联动工作;执行应急任务时接受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并有机会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与技能资质认证。已登记在册队伍将实施动态评估、定期复核,持续保持队伍常备应急能力。
应急救援是光荣崇高的公益事业,是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重要行动。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全区社会各界,广大青年志愿者、退役军人、户外运动从业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热心群众,积极发起组建或者加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依靠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筑牢雪域高原安全屏障。
让我们携手同心,持续建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护航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筑牢坚实安全防线!
咨询及申报联系电话:0891-6606111、18589115000,电子邮箱:2468834899@qq.com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中路1号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