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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吉隆“8‧26”泥石流灾害捐赠资金的公告
稿件来源: 云端珠峰 发布日期: 2026-09-02 10:27 浏览次数:

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广大爱心人士:


日喀则市吉隆县“8‧26”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心系灾区,积极表达捐赠意愿,充分彰显了大爱无疆、无私奉献的慈善情怀。为进一步凝聚社会爱心力量,有效畅通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渠道,助力抢险救灾及后续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接收吉隆“8‧26”泥石流灾害捐赠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接收主体

本次泥石流灾害社会捐赠资金,统一由日喀则市慈善总会集中接收、专户管理、规范使用、公开公示。


日喀则市慈善总会为依法登记、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接收捐赠资金。


二、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接收的所有救灾捐赠资金全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用于吉隆“8‧26”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资金捐赠渠道

(一)银行转账捐赠

户名:日喀则市慈善总会

账号:2000018097000010

开户行:西藏银行日喀则分行

户名:日喀则市慈善总会

账号:2568000104004326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上海中路支行

转账备注:吉隆“8‧26”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捐赠


(二)现场捐赠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中路15号日喀则市民政局办公楼103室


(三)咨询电话

米玛仓决  联系电话:18143878088

格    央  联系电话:18308097778

旦巴加布  联系电话:13628921274

德吉卓拉  联系电话:13628929950

边巴普尺  联系电话:13518928099

阿旺卓玛  联系电话:13889027899


四、票据开具相关说明

日喀则市慈善总会暂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本次开具捐赠票据仅作为官方合法收款凭证,暂不支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公开公示与监督承诺

本次救灾捐赠资金实行全流程公开透明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云端珠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灾害无情人有情,同舟共济渡难关。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援,诚挚呼吁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支援吉隆,汇聚八方爱心力量,助力灾区早日战胜灾害、恢复安宁!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慈善总会

202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 发布账号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事故举报电话:12350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630618 传 真:0891-6630615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891-6606111 传 真:0891-6606000

通信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中路1号

区应急管理厅网站群联系电话:0891-6622906  联系人:吴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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