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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 | 危险化学品岂能随意堆放?
稿件来源: 应急普法 发布日期: 2026-09-22 17:45 浏览次数:

以案普法

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01
案件事实

2025年5月8日,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房内堆放储存有硼酸、亚硝酸钠和N,N-二乙基乙醇胺,未设置独立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以案普法
处理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6万元。

02
专家评析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该公司将其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专柜(以下统称专用储存场所)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储存场所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收发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的,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许可证件被吊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该法自2026年5月1日生效,若上述案件发生在2026年5月1日之后,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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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自测

某电子元件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丙酮(属于危险化学品)作为清洗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该厂应当将丙酮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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