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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9-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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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同意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市地震局开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职责。

(6)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地质灾害救援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和防汛抗旱抢险队等。单位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12人,机关后勤事业编制人数3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7人,领导职数8人(正县级2人,副县级6人),科级及以下29人,退休人数13人。

市应急管理局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6辆(5辆公务用车;1辆特殊业务用车)。

 

 

 

第二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

明细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3.42万元,本年度总收入为2020.15万元,本年度总支出为1831.7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1.78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58.67万元,执行中调整追加各项经费指标561.48万元,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指标总数为2020.15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83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1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825.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5.5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8.74万元,资本性支出5.36万元,),占总支出的54. 89%;项目支出82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1%。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83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1万元,总支出的54.89%;项目支出82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25.73万元,占总支出的45.08%;二是公用经费,165.58万元,占总支出的9.04%;三是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74万元,占总支出的0.48%;四是资本性支出5.37,占总支出的0.29%;五是项目支出82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为1610.69万元,执行中调整追加各项经费指标189.23万元,2019度结转和结余31.86万元,决算支出1831.7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0.17万元,占总支出的4.92%;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94万元,共51.56万元,占总支出的2.82%;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71.91万元,占总支出的3.93%;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类)791.77万元,总支出43.22%。其中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1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5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74万元,资本性支出5.37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76万元,占总支出6.97%;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265.63万元,占总支出14.5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救援(项)323.33万元,占总支出17.65%;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管理(项)48万元,占总支出2.62%;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        消防应急救援(项)61.65万元,占总支出3.37%。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46.6

104.6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5.04

0.5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1.56

104.1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71

31.4


      (2)公务用车购置

0

72.73


说明:1.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0.51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2020年度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九项规定”、“约法十章”执行,不超标准、不超规格接待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1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0.31万元,减少了0.98%。增加原因:虽然2020年度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增加了1辆公务用车和1辆特殊业务用车,但由于政府下达的“三公经费”控制数和本单位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公务车辆,致使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但由于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列入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至部门预算,存在无年初预算情况。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4万元,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6.9万元,增加了10.97%。增加原因:2020年度,根据机构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2019年3月份市应急管理局在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整合了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府应急办、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地震在内的12个部门的13项职责,涉及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消防火灾、地震等5个应急指挥协调机构,以及消防和森林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转隶整合,随之相应的业务工作和人员增加,从江达县、八宿县调入两名人员,同时通过公开遴选、招录了4名人员;同时本年度经市政府批准同意9月份增加一辆公务用车,11月份接受一辆自治区应急厅捐赠的应急指挥车辆,所以增加了增加人员的经费和辆车的燃油费、保养费以及保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范围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经费共计395.94万元。分别为: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藏党办发〔2012〕39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关于<昌都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批复》(藏财资批复〔2013〕84号)文件精神,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10月份采购了一辆公务用车,支出72.73万元;根据应急救灾物资相关规定和结合昌都实际需求,9月份采购的应急救灾物资,支出251.91万元;结合应急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10月份采购的应急救援队(第一响应人)培训经费,支出71.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66.99万元。

2、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额为299.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88%。

3、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为1063.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 82%。

4、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总额为4.22万元,占总资产的0.3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0年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局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及追加资金到编制三年支出规划,全面要求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进一步规范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建立分管财务局领导抓全面,分管项目科室局领导抓配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抓落实,办公室(财务室)抓督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支出责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行政运行(208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2080103):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种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3.工资福利支出(301):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种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基本工资(30101):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种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5.津贴补贴(30102):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6.奖金(30103):反映按规定发放的资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资金等。
  7.伙食补助费(30106):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8.绩效工资(30107):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0.职业年金缴费(30109):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4.住房公积金(30113):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医疗费(30114):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99):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17.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8.办公费(30201)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9.印刷费(30202):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0.手续费(30304):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21.水费(30305):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2.电费(30206):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3.邮电费(30207):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4.取暖费(30208):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护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25.差旅费(30211):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 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6.因公出国(境)费用(30212):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7.维修(护)费(30213):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8.会议费(30215):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29.公务接待费(30217):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0.工会经费(30228):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2.其他交通费用(30239):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主办单位:昌都市应急管理局 事故举报电话:0895-12350
承办单位: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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