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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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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市地震局开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职责。
(6)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地质灾害救援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和减灾中心。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3人,机关后勤3人。实际在编43人。
市应急管理局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6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只有本级单位数据。
第二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第三部分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66.2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23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任何数据;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366.29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额336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8万元,项目支出1742.71万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6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2241万元,项目支出491.208万元,同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相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增加1036.03万元,增幅47.8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额336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48.23%,项目支出1742.71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51.77%。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类经费1458.66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43.33%;公用经费164.92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4.9%。
项目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应急管理、消防应急救援(项)1742.71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51.77%;其他资本性支出(项)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额3366.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工资性支出932.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00.28万元、津贴补贴661.6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0.29万元;(2)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4.68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62万元;(3)医疗费支出77.4万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的体检费;(4)住房公积金108.88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05万元,用于休假探亲费(含未休假补助)68.81万元、个人取暖费9.24万元;(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万元,用于志愿者生活补助0.6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体检费、休假费等);(7)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2万元,用于工作运行中正常开支的办公、业务经费,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6.79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21万元,用于支付食堂补助、个人公务通讯费、加班费等;(8)项目支出1742.71万元,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监管、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应急管理,其他资本性支出(项)0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5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48.23%。
人员类支出1458.66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89.84%,其中:基本工资200.28万元、津贴补贴661.6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62万元、医疗费支出77.4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2万元。
四、其他支出
2023年度部门预算没有其他支出财政预算拨款。
五、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366.2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23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366.29万元。
六、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3366.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623.58万元,项目支出1742.71万元。
七、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366.29万元。其中:(1)人员类支出1458.66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3.33%,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00.28万元、津贴补贴661.6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62万元、医疗费支出77.4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万元;(2)公用经费支出164.9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9%,包括办公费2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6.79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22万元;(3)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742.71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1.77%,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经费1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1万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1.31万元、车辆保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安委会综合业务经费10万元、应急管理综合宣传活动经费150万、应急综合业务培训经费76.99万元、应急监管检查经费52.73万元、法律顾问聘请经费6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专项经费24.18万元、应急综合演练经费71.4万元、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服务费14.39万元、救灾应急指挥综合平台链路租赁费48.52万元、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经费3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经费120万元、办公用房维修专项经费110.76万元、救灾物资采购经费691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15万元、防汛抗旱督导检查经费15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08万元、应急减灾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三大节日”慰问金1.98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资金9.88万元、结转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120.98、结转综合普查专项经费10万元、结转昌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3.99万元。
八、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102.71万元(含公务车辆保险费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油料费、维修(护)费和车辆保险费、安全生产监管巡查、应急监管检查、防汛抗旱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油料等支出;公务用车财政编制量6车辆,实有车辆5辆;特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度各类公务接待预计6批次,预计接待人数40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力争实现“三公”经费的支出逐年递减目标。
(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2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42.75万元(含公务车辆保险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油料费、维修(护)费和车辆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安全生产监管巡查、应急监管检查油料等支出;公务用车财政编制量6车辆,实有车辆5辆;特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0.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随着单位职能职责的增加、人员编制的增加、工作任务的增加、应急救援的增加,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预算经费较上年有增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经费826.2万元,其中:应急管理局综合业务宣传经费135.2万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691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运转类支出(其他运转类)经费,预算经费135.66万元,包括:
(1)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预算经费11.31万元,主要用途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全局基层党建工作向前进。
(2)法律顾问聘请经费,预算经费6万元,主要用途是:法律顾问聘用是为了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我区党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全面深化法治西藏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3)公务车辆保险费,预算经费7.6万元,主要用途是:为本单位五辆公务车和一辆特殊业务用车购买保险,能够有效降低车辆意外带来的车辆、人员损失。
(4)办公用房维修专项经费,预算经费110.75万元,主要用途是: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位于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东路横三街5号,系原昌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转给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办公用房。房屋建设于2008年7月,于2009年10月竣工,使用年限12年,建设面积2684.52平方米。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市直周转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存在局办公用房建设年代久远,节能环保作用不显著,门窗逐渐老化严重、变形、损坏,办公楼水管管道年久失修、生锈腐蚀破损,办公楼水电设施,年久失修,导致4楼整体屋面在雨季出现漏水和地上水管出现大面积的腐蚀和漏水及现办公楼所有用电电箱、配电设施及线路使用年限较长、破损、锈蚀、老化等情况十分严重,难以进行彻底维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变压器容量和承载负荷亦无法满足现有正常用电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2、特定目标类项目(部门支出项目)经费,预算经费1597.16万元,其中:
(1)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预算经费1万元,主要用途是:广泛开展单位员工阅读活动。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加深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理解。运用宣传阵地和主流媒体宣传生活基本道德要求和规范,引导人们提高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运用公益短信、展览等形式,宣传廉政文化,在全社会倡导廉洁从政的道德理念,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昌都”建设活动。认真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昌都”建设。
(2)党风廉政建设经费,预算经费1万元,主要用途是:按照昌都市纪委监委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预算经费1万元,主要用途是: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放到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上来,核心是做好反分裂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西藏特殊矛盾和昌都特殊市情,深入研究反分裂斗争新动态,新特点,大力推进维稳长效机制建设,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确保昌都持续、长期、全面稳定。
(4)安委会综合业务经费,预算经费10万元,主要用途是:市安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昌都军分区、市公安局和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森警支队,调集军队、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市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导、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研究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范围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每季度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吸取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经费,预算经费30万元,主要用途是:市安委会办公室按年度制定督导巡查工作方案,提前明确督导巡查牵头单位、分组组成情况和重点内容。督导巡查组原则上采取包年、包片措施,持续跟踪一个年度内某一片区(含县区、部门、乡镇和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导巡查工作台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治理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章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要求和措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6)应急管理综合宣传活动经费,预算经费150万元,主要用途是: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提升全面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水平、2017年原市安监局新设立了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实施全民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八进”活动,在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上街、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形式开展防汛抗旱、火灾防治、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的相关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活动,强化全民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向当地群众免费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宣传物品,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动漫、视频,并在电视台、广场电子屏幕进行播放。并将所有宣传资料送达各县(区),由各县(区)下发到相关企业、群众,扩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应急常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和提升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水平。
(7)应急综合业务培训经费,预算经费76.99万元,主要用途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巡查通报昌都市存在的对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不够、需要加强的问题的整改力度,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联系组织、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考察工作,组织全市各县(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乡(镇)安监站站长、辖区内管理安全生产的安全员、市直相关单位以及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昌都市、自治区以及国家和相关援藏省市组织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活动,聘请区内外相关专家教授来昌开展应急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专人去内地专业的培训机构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内容涉及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危化品专题培训、非煤矿山、自然灾害、防汛抗旱、火灾防治、地质灾害、灾害信息员师资力量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等培训。
(8)应急监管检查经费,预算经费52.73万元,主要用途是:组织开展全覆盖大检查,对全市及十一县(区)、经开区辖区内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重要节点对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实地检查,加大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力度。配合自治区应急厅做好自然灾害、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草原和森林防火、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善重点大型露天(地下)矿山、尾矿库、排土场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建设完成矿山和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线监控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草原和森林防火、非煤矿山和工贸、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9)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专项经费,预算经费24.18万元,主要用途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玉龙铜矿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排土场、露天采矿场,类乌齐翔晨镁业和雪花啤酒涉氨制冷车间、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全方位实行风险评估机制。近年来,我市新建危险化学品及工矿商贸企业的数量增大趋势很明显,需邀请区外专家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同时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进一步严把我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进入市场,需邀请区外非煤矿山专家对新增矿山企业以及吉祥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10)突发事件应急经费,预算经费120万元,主要用途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应急办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拟订全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报告,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和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检测、监控、处置等工作。
(11)应急值守演练经费,预算经费为71.4万元,主要用途是:根据新设立的应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应急值守演练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保障机制,积极推进行业领域救援能力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服务保障能力以及做好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
(12)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经费14.39万元,主要用途是:根据新设立的应急管理科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投入、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通过建立专线方式接入气象、油库、森防等部门系统,完善相关保障机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
(13)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预算经费691万元,主要用途是: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保障突发公共事件中灾民的基本生活,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与同级粮储部门商本级救灾物资采购计划、品种、数量,2023年计划采购一批物资补充新建我市2个区域性救灾仓库(八宿邦达、江达青泥洞),同时,做好2022年应急救灾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补充市级消耗物资,报本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14)救灾应急指挥综合平台链路经费,预算经费48.52万元,主要用途是:为保障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正常使用,需租用北斗卫星通讯传输链路和ka卫星通讯链路,保障应急救灾工作的通讯正常,工作正常开展。1.北斗卫星通讯传输链路。北斗卫星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行的全球卫星系统,即全球定位与通讯系统,该系统具有高强度加密设计,安全可靠稳定,为用户全天候、全天时提供定位、导航、短报文、授时服务。2. ka卫星通讯链路。ka卫星由我国自主研发,工作于ka频段的多点波速、大容量卫星。其频率范围为26.5~40GHz,覆盖中国大陆和近海海域,拥有超过30Gbps容量的ka宽带卫星通信能力,为高速卫星通讯、千兆比特级带宽数据传输提供条件。
(15)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 预算经费为15万元,主要用途是: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16)防汛抗旱督导检查经费, 预算经费为15万元,主要用途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进行11县(区)汛前及汛期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提前明确督导检查牵头单位、分组组成情况和重点内容。督导检查组原则上采取分组措施,分组检查各县(区)(含部门、乡镇和企业)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闭环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要求和措施,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度汛。
(17)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预算经费为108万元,主要用途是: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防灭火督导巡查、防灭火设备采购、防火宣传等,确保我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18)应急减灾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经费为10万元,主要用途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范提出的重要批示指示,充分发挥减灾办职能职责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减灾办,市减灾委员会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较大以上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19)“三大节日”慰问金,预算经费为1.98万元,主要用途是:为切实统筹做好应急管理系统2023年春节藏历新年慰问活动,凝聚起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中争一流显担当、走在前做表率。经局党委决定在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对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强巴林寺消防救援中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昌都市应急总指挥部、地震台等进行集中走访慰问。
(20)结转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经费为10万元,主要用途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一件大事。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灾害风险摸底,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基础。结合昌都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全面普查、透彻摸底、深入分析、建章立制”的原则,开展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等工作,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和各灾害重点隐患的工作业务经费。
(21)结转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经费为120.98万元,主要用途是: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保障突发公共事件中灾民的基本生活,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2022年已支付验收合格物资费用,剩下物资等验收合格后用结转经费进行付款。
(22)结转昌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经费为23.99万元,主要用途是:支付昌都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尾款。
3、转移性项目经费,预算经费9.88万元
“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资金,预算经费9.88万元,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两名“三支一扶”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慰问金、工资等。
附: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常态化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XLS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xls

安委会综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新模板).xls

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xls

公务车辆保险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xls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xls

突发性事件应急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应急管理综合宣传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培训绩效目标申报表(新模.xls

应急监管检查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应急减灾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 (2.xls

应急演练值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名词解释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工资福利支出(301):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种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基本工资(30101):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种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津贴补贴(30102):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奖金(30103):反映按规定发放的资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资金等。
     6.伙食补助费(30106):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1.住房公积金(30113):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医疗费(30114):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3.办公费(30201)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4.水费(30305):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5.电费(30206):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6.邮电费(30207):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7.差旅费(30211):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 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8.因公出国(境)费用(30212):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9.维修(护)费(30213):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0.公务接待费(30217):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工会经费(30228):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3.其他交通费用(30239):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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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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