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情况报告
公示
2024年,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较好完成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截至11月18日的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91家次,出具文书1410份,其中,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14家次、非煤矿山企业15家次、工贸企业18家次、其他企业38家次;共发现隐患问题764项,已完成整改721项,隐患整改率94.37%。
(二)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0家次,罚款金额共计168.7万元。其中,市应急管理作出行政处罚4家次,罚款金额30.5万元;11县(区)作出行政处罚26家次,罚款金额138.2万元。
(三)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根据行政许可权限,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截止目前累计办理行政许可37件。其中,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3件,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4件(新办4件、延期30件)。
(四)行政强制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0月15日向卡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份,申请强制执行企业1家、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申请强制执行金额10.5万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宣传曝光情况。2024年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昌都发布、网信昌都等官方公众号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期14起;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29个,合格29个,报送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行政执法队伍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聘用专业力量,主动适应执法新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问题,2024年8月,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工作计划的批复》(昌政办复〔2024〕92号)精神,开展了昌都市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5名专职技术检查员公开聘用工作。
(二)聚焦内生需求,握好执法用法新高招。为培养“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能办案”法律实践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4年9月起,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中选派12名同志分4批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跟岗学习;聘请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家与执法人员共同深入11县(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以查带训”工作;积极选派6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的“综合行政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2024年度累计组织60余名应急管理系统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
(三)规范执法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基本功。一是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检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规范合法;三是对立案处罚案件,严格按程序进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局累计立案5件,开展法制审核5次;四是严格对照《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试行)》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情形;五是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开展行政执法裁量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质的飞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稳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下一步,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将持之以恒践行“两个至上”,巩固拓展“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运用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全市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