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昌都市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认真开展活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1)市应急管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排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和风险点,明确每一位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事项,作为履责、问责和追责的依据,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积极主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拟定并报请政府审定《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明确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权3项,行政处罚权14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确认权1项,行政检查权7项,行政奖励权2项,其他权力6项,共计173项权力。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制定并公示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并及时对行政审批许可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对有关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制定了流程图,在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changdu.gov.cn)分门别类公开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办条件、需提交材料明细、办结时限等内容,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公众监督。 (2)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按照精简高效、重心下移、减少环节、能放则放、服务优先、加强监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规,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改革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使应急管理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真正落到实处,让权力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原有7项审批事项变更为3项,其中按照新法许可范围取消3项,另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拆分后,将零售许可下放到县(区)审批。现有3项行政许可分别为“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和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许可”“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3)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措施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坚持“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推进政府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企”的原则继续简化、合并、下放各类行政事项;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监督”的原则做好权力公开,接受广泛监督;坚持“资源共享,集中管理”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服务职能,加强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对接,为企业、群众办理行政事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4)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制定并公示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并及时对行政审批许可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对有关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制定了流程图,在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changdu.gov.cn)分门别类公开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办条件、需提交材料明细、办结时限等内容,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同时,结合昌都市应急管理局现有3项行政许可审批中涉及法律法规多、审批时限长(20个工作日左右)、均需要做第三方安全评价和现场审查,办理过程加强与有关科室和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的协调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落实权责清单 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着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拟定并报请政府审定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明确了我局行政许可权3项,行政处罚权14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确认权1项,行政检查权7项,行政奖励权2项,其他权力6项,共计173项权力。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以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政务信用、安全生产信用、社会信用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符合昌都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法规,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法规体系,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监管,规范信用服务主体行为,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将本行业本系统监管范围内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和工贸企业及其人员纳入信用记录征集范围,并对有失信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名单,进行每月进行汇总。截至目前已将全市8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053家工贸企业和6家非煤矿山企业纳入信用记录征集范围。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要求职能部门通过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部门内外信息互通等方式,采集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同时依托西藏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所报送的企业项目信用信息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方便社会进行监督,并实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息共享互通。 三是市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守系统操作规程和社会信用信息维护规范,准确反映事实,保证社会信用信息的客观公正,全局干部的信用意识也都逐步地加强,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市应急管理局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下一步,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摸索和借鉴优良的信用管理工作经验,稳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6.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4.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健全决策机制 2.公众参与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4.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 6.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严格按照各类规定,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能力和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详细规定了检查的时间、内容、范围等,逐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为昌都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遵循和制度保障;详细规定了检查的时间、内容、范围等,逐步推进全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在配发装备的基础上利用本级财政经费自购执法设备,逐步完善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使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实际执法中得到落实。 (2)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使用的通知》《昌都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文件。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昌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应急部、自治区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及执法培训,同时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将所学知识应用到执法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 (2)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投入支持力度,本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投入从2021年的620.15万元提高到2024年的700.07万元,有效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需求。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4.市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及核查工作作为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 现我市安全生产“12350”举报电话专线1个即0895-4922620,并规定局长为总值班领导,全面负责投诉举报电话工作,副局长为值班领导,具体负责投诉举报电话工作,局干部轮值接听12350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电话有接听、有登记、有落实,努力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好。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提高服务的效率和公众办事满意度,关键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库,促进政务信息互通共享,打破政务信息传统模式,为公众量身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在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changdu.gov.cn)分门别类公开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办条件、需提交材料明细、办结时限等内容,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公众监督。让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服务的透明性、公平性,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九、附加项 1.加分项 2.减分项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